首页 | 新闻资讯 | 产品大全 | 厂商在线 | 市场报告 | 人物专访 | 维修保养 | 论坛BBS
      装载机 挖掘机 起重机 混凝土机械 桩工机械 压实机械 市政机械 矿山机械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机械在线 >> 新闻中心 >> 展会 >> 正文
外资采购中国设备可享受退税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工程机械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11-7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了《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并于7月1日起开始施行。业内人士认为,《办法》旨在鼓励外商投资项目使用中国制造的设备,其意义在于扶持我国自主创新和自有品牌的成长。

  《办法》明确所称国产设备是指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采购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设备,包括按照购货合同随设备购进的配套件、备件等。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根据《办法》,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企业包括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交通运输、开发普通住宅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中外合作企业。按规定应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的国产设备,不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享受退税的项目为《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投资项目所采购的国产设备。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文章
     
    咨询电话(Tel):010-84929092-8017 传真(Fax):010-84925707 E-Mail: CCM360#163.com
    CCM360.com 中国工程机械在线 Copyright © 2006
    京ICP备06061308号